食品级双氧水国家标准
《三桥牌》食品级双氧水,含量35%,按照国家卫计委于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过氧化氢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796号规定,食品级双氧水应符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GB14930.2-2012)和《过氧化氢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71-2010)规定。以下是复函的全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过氧化氢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4〕796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
你厅《关于商请明确过氧化氢使用相关情况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347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过氧化氢是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07)的食品用加工助剂和原卫生部《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卫办监督发〔2009〕17号)的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为规范过氧化氢的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删除了过氧化氢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过氧化氢作为消毒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GB14930.2-2012)和《过氧化氢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71-2010)规定。
目前,我委正在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拟将过氧化氢列入修订后的GB2760的食品用加工助剂名单,过氧化氢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应当符合加工助剂使用原则,其质量规格要求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GB22216-2008)的规定。新的GB2760标准草案已通过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审查,将按程序批准公布。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9月2日
本公司生产的《三桥牌》过氧化氢消毒剂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规定,并获得了陕西省卫计委颁发的卫生许可并获得了为升安全评价,请广大客户放心使用
陕西三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食品清洗消毒领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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